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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十届(2024-2026年度)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年07月09日 来源:中国化工学会

各有关单位:

        为充分发挥学会优势资源,为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成长环境,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人才保障,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工作惯例,中国化工学会拟组织开展第十届(2024-2026年度)“青年人才托举工程”候选人推荐准备工作。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推荐准备,根据正式通知时间要求提交申报。

一、初拟遴选条件

        1. 各大高校、化工企业及科研院所的32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(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,女性可适当放宽1-2岁)。

        2.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学习的中国籍公民,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。

        3. 中国化工学会专业会员(非专业会员可登陆学会网址:http://www.ciesc.cn/member/signup.php申请注册)。

        4. 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学风道德,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,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、较强的创新能力、良好的科研潜质。

        5. 化工领域基础科学类、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及交叉融合学科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,重点遴选在化工领域关键共性技术、前沿引领技术、现代工程技术、颠覆性技术、“卡脖子”技术等方面潜心研究、守正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,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部署、基础研究、应用基础研究、工程技术研究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,为推动科技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,在国内开展学术研究取得突出成绩、在国内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,在科研仪器、工程技术等领域案例库中发布高水平案例成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。

        6.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(优青、海外优青、青年拔尖、青年长江、百千万人才工程等)入选者,不作为遴选对象;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,不作为遴选对象。

        7. 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,如同时入选,必须主动选择其一,并及时反馈。如隐瞒不报,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,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。

二、提名方式

        1. 被托举候选人通过提名方式产生。具有提名资格的单位包括:

        (1)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;

        (2)中国化工学所属会分支机构;

        (3)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化工学会。

        以上每个单位提名人选不超过2名,并注明推荐顺序。

        2. 同时,每位被托举候选人应由不少于3名推荐专家进行评议并具名同意推荐,至少1名专家作为托举导师团队成员。

三、材料准备要求

        拟申报的候选人,请提前准备以下申报材料,待正式通知发布后按照要求报送。

        (1)“青年人才托举工程”申报书(附件1);

        (2)候选人推荐基本情况表(附件2);

        (3)附件证明材料整合成1个PDF,内容包括奖励证书复印件、论文专著目录及代表性论文、申请专利目录及代表性专利证书复印件、主要科技成果技术鉴定、工业应用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
四、项目实施与考核

        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周期3年,本届项目周期为2024-2026年度。按照中国科协要求,学会与被托举人工作单位、被托举人共同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,建立长期的学术指导机制。被托举人需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完成项目任务,接受年度检查评估,并按要求提供科研成果、绩效考核报告等相关书面材料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        联 系 人:张  瑜

        电    话:010-64410497,18518469826

        电子邮箱:zhangyu@ciesc.cn

        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

        邮政编码:100029

 

附件:

1.“青年人才托举工程”申报书

2. 候选人基本信息一览表

 

中国化工学会    

2024年7月9日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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